
10月30日,一名女子在火车上被上铺坠落的手机砸伤眼部,满脸是血。她发布的视频引发了网友对责任划分的热议。当事人闫女士表示,目前上铺旅客已与她达成一致,一次性给予赔偿,后续治疗及可能出现的问题,她不再追究。她发布视频是为了了解铁路部门是否负有责任。对此,12306客服人员表示,因物品保管不当造成其他旅客受伤,责任应由物品所有人承担,若列车工作人员存在失职导致事故发生,则需承担责任。

闫女士和上铺旅客在齐齐哈尔站下车后,到医院进行了一系列检查,花费几百元,检查结果显示眼睛没有问题。考虑到眼部损伤可能会导致角膜脱落等迟发性问题,如果留下疤痕还需进行除疤治疗,并会产生误工费和营养费等,她担心这些问题出现后再找对方,对方会不愿承担费用,便与对方协商一次性赔偿。上铺旅客同意了她的提议,最终转给她两万三千元。
事情看似已经解决,但闫女士将这段经历发到网上后,引发了轩然大波。很多人质疑她是否嫌钱不够,想再讹铁路一笔。闫女士解释称,她发视频并不是为了找上铺乘客,而是想搞清楚铁路是否有责任。她提到一个细节:受伤后,列车工作人员曾表示会负责,会陪同她就医、协助处理。结果到站后,工作人员把她移交给车站就走了。从医院到协商赔偿,全是她和上铺乘客自己处理的,让她感到有些寒心。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,依据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,手机的所有权人应当对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依据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,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的,由第三人赔偿。铁路运输企业有过错的,在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,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。铁路一般会提醒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且手机这种个人属性较强的物品保管责任在手机所有者本人,应当由手机的实际所有权人承担责任。铁路部门也有安全保障义务,如果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提醒上铺保管随身物品,存在管理疏漏,需要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;也可按客运合同向铁路主张赔偿,铁路赔付后可向上铺旅客追偿。伤者第一时间要固定现场、乘警笔录、就医凭证作为证据。
有人认为,手机是上铺旅客的,他自己没放好,找铁路干嘛?铁路又不是保姆,还能盯着每个人的手机放哪儿?而且铁路已经做得够可以了,碘伏消毒、车长乘警帮忙协商,从7点半弄到10点多,到站还移交了车站。还有人质疑动机,认为拍个流血视频发上网是为了涨粉博流量。真要讲理,走法律途径不就行了?
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。他们认为,买票上了车,铁路就有义务保证安全。车票就是运输合同,承运人有义务把旅客安全送到。下铺的人完全是被动的,凭什么要冒这个险?下铺比上铺贵,结果躺着还要担心上面掉东西下来,这合理吗?还有人支持闫女士,因为在车上说会管、到站就把人一扔的感觉让人不舒服。
类似的案例显示,这类事件的责任划分并不简单。2025年光明日报报道过一个案子,刘女士坐高铁时行李架上的行李箱掉下来砸中头部,法院判铁路公司赔偿,理由是承运人不能因为是第三人的行李就免责,铁路对旅客行李有管理责任和义务。但2024年上海法院的一个案子正好相反,包某坐高铁时别人从行李架取水杯时没拿稳,掉下来砸到他头部,法院判水杯主人赔19万多,铁路公司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不担责。
卧铺车厢的上铺是否是一个行走的“空中炸弹”?上铺的人放个手机、充电宝或水杯,睡着睡着滚下来可能砸脸或烫伤。下铺的人躺着睡觉,完全是被动无防备的。头顶上就是别人的行李和杂物,火车一晃就可能掉东西。卧铺比坐票贵,下铺比上铺贵,但“被砸的风险”全在下铺这边扛着。
法律上,“铁路有没有过错”是个事实判断,要看具体证据:列车员有没有提醒?客运记录怎么写的?卧铺设施有没有问题?这些都得查。你觉得这事儿,铁路该担责吗?你坐卧铺被上面掉下来的东西砸过吗?你觉得卧铺该不该加防护挡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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